做七”期间的具体礼仪繁多,各地有各地的做法
有些地方,旧丧俗中的*五个七天,必须由外嫁女回来,这一天的费用完全由外嫁女负担,如果死者没有外嫁女,就由外嫁的侄女或侄孙女来做。人死后的个七天、*三个七天和*七个七天,叫做“大七”。在这一天祭奠中有“走七”的习俗,就是说在这一天的祭奠中,外嫁女儿和媳妇们,每人各自提一只灯笼,在规定的仪式中飞也似地赛跑,争取个跑回家,俗称“争英雄”,认为这样死者能庇佑降福。因为人们认为人虽然死了,但仍然和活人一样有情感。穿孝——老人死后,儿孙为表示哀悼’,直系子孙、媳妇,要每人做一孝衫、孝鞋、孝帽、直穿至谢孝日。葬后三日为“祭坟”,七日为“小期”,二十一天为“三期”(也称“三七”),三十五天为“五期”,四十九天为“断七”。百日、亡人生日,孝男孝女上坟祭奠。期年为周年。三年过了才换下孝衣。所谓守孝三年,至此了结。
传统殡葬礼仪—成服
五服不仅标明了亲族内部的人际关系,殡葬电话,也规定这些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。假如与死者的关系是父子或父女(未嫁)关系,属五服的“斩衰”,那就要穿粗的麻布做的毛边孝服,服丧三年,同时也有继承死者遗产的权利;假如死者是已嫁的姑姑,相互间的关系为“大功”,那就穿熟麻布做的锁边孝服。当然,礼仪规定的不同关系间亲族成员相互应有的态度、作为。并不那么简单,而是复杂多变、细致入微的,比如姨表亲、舅表亲同属五服中的“细麻”,但俗语又有“姑舅亲辈辈亲,姨表亲当辈亲”的说法,说明二者又有一定的差别。
相关法规规范,加强执行力量
完善相关法规的宣传和规范,赋予相关部门执行的权利。要适时组织殡葬人员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,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,熟悉、精通有关殡葬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。坚持学以致用,提高水平和能力,自觉运用法律,维护自身和**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。各级要把殡葬相关工作列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,完善和健全组织机制。夯实部门、乡镇、街道和村两级干部的责任,将殡葬管理工作纳入部门、乡镇街道综合目标考核,充分依靠并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,同时要加强殡葬社会服务人员的管理,推进绿色生态殡葬工作的落实。定期召开会议,经常沟通情况,开展联合执行机。